四川音(yin)(yin)乐学院(yuan)横(heng)向(xiang)项目管(guan)理流(liu)程(cheng)以《四川音(yin)(yin)乐学院(yuan)横(heng)向(xiang)科研项目管(guan)理办法》(试(shi)行(xing))川音(yin)(yin)院(yuan)〔2021〕36号) 为依(yi)据,由(you)四川音乐学(xue)院科研处(chu)、计财处(chu)统(tong)一管理,面向全院教师。
一、立项(xiang)
首先甲乙(yi)(yi)双(shuang)方确立(li)(li)合作意向(xiang),科(ke)研(yan)处(chu)初审初拟(ni)合同,并(bing)交于法务(wu)详(xiang)细审查合同、待甲乙(yi)(yi)双(shuang)方签订正式合同,甲方拨付(fu)经费到学校,科(ke)研(yan)处(chu)下达横向(xiang)立(li)(li)项通知书,视为正式立(li)(li)项。
二、经费管理(li)须知
经费使(shi)用按《四川音乐学院横向科研(yan)经费管理实(shi)施办法》实(shi)行(xing)。
三、结项须知
是否结项由甲方(fang)决定。结项后填写结项申请表,盖章(zhang)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