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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4/28 14:08: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湖北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或研究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年龄和专业方向等其他必需条件(详见《湖北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4. 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招聘会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指定网址: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招聘会现场报名:学校不定期参加各类招聘会招聘教师,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可密切关注相关招聘会公告,并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88663285 联系邮箱:rsc@hubu.edu.cn。 (二)报名要求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毕业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关注湖北大学主页和湖北大学招聘网相关公告,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并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核。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 三、面试 本次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学科性学院负责。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学科性学院确定并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等。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介绍。应聘人员简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专长等,时间为3分钟以内。 2.综合能力考核。采取抽题作答、回答评委提问、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确定,时间为30分钟以内。 3.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取课堂试讲方式进行,具体试讲内容由招聘学院确定,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选。考察工作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可选派考察组赴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开展,也可采取函询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由湖北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若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防疫须知 湖北大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hubei.gov.cn/)、湖北大学网站(http://www.hubu.edu.cn)为本次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网站(http://www.hubu.edu.cn)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8663285(湖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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