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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第十五届(2019-2020)学生歌曲创作比赛章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1/13 15:33:00   


四川音乐学院第十五届(2019-2020)学生歌曲创作比赛章程 主 办 四川音乐学院 承 办 四川音乐学院作曲系 参赛资格 所有四川音乐学院在读学生均可参加,不限系别、专业。 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3(周五)日止 比赛宗旨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 弘扬时代主旋律 展示21世纪大学生风采 贴近实际 贴近群众 贴近生活 参赛要求 1. 参赛作品可以采用独唱、重唱、合唱等各种形式,任何演唱风格的歌曲作品均可。 2.参赛作品长度独唱一般不超过5分钟。重唱、合唱一般不超过8分钟。 3. 任何委约创作作品,公开出版作品以及在其他比赛中的获奖作品,均不得参赛。 4. 任何含有电子(或电声)声部的作品,均不能参赛。 5. 每位参赛者以一件作品为限。 6. 提交作品五线谱、简谱不限,伴奏形式不限。 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二名) 三等奖(三名) 优秀奖(六名) 表演奖(一等奖) 表演奖(二等奖) 表演奖(三等奖) 报名方式 参赛者须在截止时间内到作曲系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作品(八份)。 版权归属 赛事评选中,获得任何奖项的参赛作品,组办方拥有出版权和永久演唱免费使用的权利。 附加说明 在提交的参赛作品及复印件上,除作品标题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外,请勿书写参赛者姓名和其他非音乐符号。违者,不得进入评选程序。 参赛作品如发生任何法律纠纷,一律由参赛者自己负责。 比赛组织委员会 201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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