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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9/1 16:10:00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为做好2015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四川“两个跨越”,围绕我省科技工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支撑引领、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2015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突出需求导向、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青年为主等原则,一是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优势产业,特别是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等发展需求,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多点多极重点区域发展需求,开展的创新和转化项目。二是重点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三是重点支持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四是重点支持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我校实际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我省文化强省战略需要,根据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目标要求,特别是艺术事业、艺术产业和艺术教育的发展需要来申报项目。项目选题必须有利于推动和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着力推进学院科研水平的提高。 项目申报参照省科技厅今年8月发布的《2015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查询下载在省科技厅网站上的“公示公告”栏)。 二、从今年起,建立高校校级领导科研项目申报备案制度 按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纪委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将全面规范和加强高校校级领导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行为管理,从2015年起,建立并实施高校校级领导科研项目申报备案制度。 1.从2015年起,在每年进行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时,各高校上报的申报公函中,必须予以专门注明:本校本年度申报项目中是否有校级领导申报的项目,若有校级领导申报,须专门列出该项目有关情况。教育厅建立专门数据库,监督、核对和检查。 2.从2015年起,高校校级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度牵头申报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项目申报的不超过1项;牵头或参与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校级领导及其他申报者在研未结题的,不能新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规定。 三、项目申报类别: 1.一般项目;2.重点项目;3.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4.创新团队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的时间:9月1日开始,9月15日截止。纸质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两份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联系人:李 娜  刘 茜      联系电话:85430294 附件:1.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 2.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4年9月1日

附件:附件一

附件: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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