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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6 17:25:00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课题立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产业研究的深化,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积极推进学术研究和文化创新,为我省“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建设四川文化强省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有效服务。    二、课题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党委、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鼓励以课题组的方式申报课题、鼓励在文化产业方面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申报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中选择,也可以在研究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本中心将根据选题和论证确定项目级别。    三、申报具体要求 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有关规定,凡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各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主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要求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普通刊物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要求研究报告1份(不低于8千字)、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学位。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要求发表普通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要求研究报告1份(不低于8千字)、发表普通刊物1篇。     3、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学位。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结题要求同一般项目。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我中心批准。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有一定创新和学术价值。)。     四、申报程序    申报者须于2015年3月24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A4双面打印)报送科研处项目科;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ykyxmk@163.com,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刘茜    联系电话:85430294                                                     科研处                                                  2015年1月6日 附件1: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项目申报书  

附件:附件压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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