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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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3/19 15:11:00
四川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四川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发布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的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2015年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教育科学创新体系。
二、课题的内容与范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四川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问题与情况,围绕“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体育理论与实践、德育现代化”中心特色研究方向,已拟定《四川省教育发展中心2015年度课题指南》。申请人需根据课题指南内容,按照指定研究内容申报。对于重点课题,中心鼓励不同单位、结合校本案例联合申报同一项目的不同研究方面,中心均予以重点资助研究。
三、在基础研究领域,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员申报基地项目。在应用研究领域,鼓励已承揽地方政府、与国外合作项目等课题组带项目进入“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中心”给予经费资助。
四、本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包括委托项目(“中心”资助额度3万元/项,专著结题)、重点项目(“中心”资助额度0.5万元/项,专著或北大核刊以上论文1篇或5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结题)、一般项目(“中心”资助额度0.2万元/项,系列论文2篇,限专业类期刊或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结题)、自筹项目(普通刊物1篇结题,限专业类期刊)
五、申报条件: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具备实施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研究条件。已获本中心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中心的项目。重点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且只能申报一般项目或自筹项目。
六、申报者须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书(每项一式4份)报送科研处项目科;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cykyxmk@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慧琳 刘茜
联系电话:85430294
附件1:课题申报书
附件2:四川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指南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