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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在全院开展“礼仪音乐” 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2/27 15:49:00   


为推动学院艺术创作工作,增强全院师生的文化自信,打造“川音品牌”,调动全院教师创作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礼仪音乐作品,科研处拟在全院范围内征集“礼仪音乐”,让艺术作品不断得到转化,服务社会,服务当下。待此次征集活动截止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提交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作为学院今后所有大型礼仪活动的专用音乐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15日。 二、作品时长: 3-10分钟以内 三、作品形式: 以器乐作品为主,兼征声乐作品 四、征集条件: 1.以礼仪音乐为主题的音乐作品成品,适用于迎宾、欢送、庆典、表彰、毕业\开学典礼、会议、运动会,以及各种活动的背景音乐、暖场音乐等。 2.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弘扬中国梦,具有时代气息的鲜活旋律,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激发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 3.此次面向全院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离退休职工)、在读在册学生征集作品,所申报作品必须为原创。 五、投稿方式: 1.应征者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部门、联系电话。报送纸质曲谱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作品音频一份,格式为MP3、WAV格式。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作品评选采取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作品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个人信息。 2.投稿地点: 梧桐楼1楼101室 邮箱:741293080@qq.com 联系人:陈洁、杨济泽 电话:028-85490919 六、版权要求: 1. 应征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音乐,应征作者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作品的有效文字材料。 2. 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作品一旦入选,学校有使用权及推荐使用权。 七、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不符合征集要求,缺少必要的材料,不予参评。 3.为保障作者的权益,防止作品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科研处将对未入选的作品集中进行销毁处理。 八、奖励方式: 本次征集将择优评选出20-30首入围作品,并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对具有开发、修改、生产价值的作品,经作者本人同意后,由学校向相关单位推荐。 科研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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