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er)、招标(biao)内容:四川(chuan)音乐学院新(xin)区办、保(bao)卫办、教务办购置一批户外监控(kong)设备(清单见附件)。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须知:
各公司必须(xu)核算材料和人力成本,制定最终(zhong)报价(jia)的商务文件。并根(gen)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使用说明等(deng)方案。
五、投标要求:
1、证件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商应制作报(bao)价及构成。
六、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投标文件不全,对应响应不明;
5、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8日11:00
八、标书接收部门:四川音乐学院新校区(蜀龙路620号)管理办公室。新校区行政楼(2楼209办公室岳老师)电话:028-89390000
各(ge)投(tou)标(biao)商请于(yu)规定投(tou)标(biao)时间内,将投(tou)标(biao)文件(要求密封(feng))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feng)面上(shang)写(xie)明投(tou)标(biao)项目、联系电(dian)话(hua)、联系人)封(feng)口(kou),并在封(feng)口(kou)处盖上(shang)单位公章(zhang)后送达指(zhi)定地点。
九、评判原则:我院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资质、售后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
1、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商具有对应的履约能力;
注:此次招标(biao)为我院自(zi)主采购项目(mu),我院评标(biao)小组(zu)对各(ge)供(gong)货商(shang)将在同等资质、报(bao)价(jia)、型(xing)号、类(lei)型(xing)、售后的条件(jian)下,以价(jia)格最低(di)的供(gong)货商(shang)为中标(biao)商(shang)。
十、说明:
1、 投标商一旦来我院投标即表示投标商完全同意并理解本公告内容,且本院有权根据各公司的报价情况对招标项目进行分割、数量增减;
2、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3、 经本院研究确(que)定(ding)中标单位(wei)后,对其它未中标单位(wei)将不予通知(可以来(lai)电咨询);
新校区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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