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


音乐学系
  
音乐学系
     News

忠于事业 勇于进取 ——“忠勇奖励基金”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2018年10月修订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0/9 11:46:00   


一、指导思想 我系老领导,川音第三任院长李忠勇,后辈心目中的楷模。他一生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尊师重教,从严治校,爱岗敬业,廉洁勤奋,无私奉献终其一生。为了继承和弘扬其高尚的品格和精神,藉以激励音乐学系的莘莘学子热爱专业,好学,勤学,刻苦钻研、争创佳绩,共同努力,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尽一己之责。 基金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鉴于每年有校友赞助金的注入用于发奖。基金会决定将忠勇奖励基金现有金额捌万余元中的捌万元拟作底金,委托川音财务科保管,其增加部分累计进入后续资金。(注:颁奖大会所需费用在“忠勇奖励基金”底金中支付。) 二、奖励设项 (一)获奖证书 (二)李忠勇遗作一套共三册 (三)奖金金额:每年总额为叁万元(税前)。包括“优秀学生奖”3人,每人奖金肆仟元(若当年“优秀论文单项奖”经费结余叁仟元以上,则每人奖金调整为伍仟元);“音乐学专业成绩优秀奖”3人,每人奖金叁仟元;“优秀论文单项奖”奖金玖仟元(CSSCL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奖励叁仟元,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奖励贰仟元,省级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奖励壹仟元;学生发表的论文由基金会组织专家审定。若当年学生论文发表多,奖励经费超过玖仟元,则从“忠勇奖励基金”的底金中予以补充)。鼓励奖只发奖状,不发奖金。 三、奖项类型 (一)优秀学生奖 1.评选对象 音乐学系在读之二三四年级本科优秀学生。 2.评选条件 (1)被评选学生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及音乐学系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年无旷课。 (2)被评选学生该学年度各科成绩总平均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科目,且学年成绩总分为全年级第一者。 获奖学生必须符合以上两项条件,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候选资格自动失去,不再增补。 (二)音乐学专业成绩优秀奖 1.评选对象 音乐学系在读之二三四年级本科音乐学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2.评选条件 (1)被评选学生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及音乐学系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年无旷课。 (2)被评选学生该学年度各科成绩均合格,其专业核心课平均分数为全年级第一者。 获奖学生必须符合以上两项条件,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候选资格自动失去,不再增补。 (三)优秀论文单项奖 1.评选对象 音乐学系在读之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1)被评选学生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及音乐学系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被评选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具有良好的学术价值与理论意义,且无学术不端现象。 获奖学生必须符合以上两项条件,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候选资格自动失去,不再增补。 (四)鼓励奖 1.评选对象 音乐学系在读之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1)被评选学生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及音乐学系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被评选学生该学年度各科成绩均合格,学年成绩总分为全年级排名前五名,或专业核心课平均分数为全年级排名前五名。 四、评审程序 程序一:每一学年度开始的第1个月(即9月份内),由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办公室根据本方案所制定的候选条件先行甄选出候选人。 “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共计3人,即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各1名;“音乐学专业成绩优秀奖”共计3人,即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各1名;“优秀论文单项奖”不设名额限定,根据奖励经费与学生发表论文情况,由基金会组织专家审定。 程序二:获奖名单经“忠勇奖励基金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程序三:每年11月中旬,由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组织全系师生召开“忠勇奖”颁奖大会,对获奖学生给予表彰。颁奖大会由音乐学系邀请学院有关领导和组织机构参加。 五、奖金发放 (一)资金来源 基金会每年以校友赞助之叁万元人民币用于奖金发放(若不足则从底金中予以补充)。 (二)发奖对象 1.音乐学系二三四年级获得“优秀学生奖”的本科学生各1名,共计3人,每人奖金肆仟元(若当年“优秀论文单项奖”经费结余叁仟元以上,则每人奖金为调整为伍仟元)。 2.音乐学系二三四年级获得“音乐学专业成绩优秀奖”的本科学生各1名,共计3人;每人奖金叁仟元。 3.“优秀论文单项奖”玖仟元(获奖名额不限定;CSSCL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学生奖励叁仟元,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学生奖励贰仟元,省级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学生奖励壹仟元;获奖学生论文由基金会组织专家审定。若当年学生论文发表多,奖励经费超过玖仟元,则从“忠勇奖励基金”的底金中予以补充)。 4.鼓励奖只发奖状予以表彰,无奖金。 注1:若学生符合“优秀学生奖”、“音乐学专业成绩优秀奖”、“优秀论文单项奖”三个奖项中两个及以上奖项,则学生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奖项的奖金(就高发放),其余奖项只发荣誉证书而不再发放奖金。 注2:若奖励优秀学生后的经费有余留,则自动存入四川音乐学院“忠勇奖励基金”专用账户。 注3:基金会成员及所邀请的评审专家皆为无私奉献,无任何报酬。 注4:基金会成员:荣誉会长何福琼,执行会长包德述,顾问甘绍成,审计甄志平,秘书李雪,特邀评委何凌。



 武侯校区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新都校区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邮编:610500
电话:028-89390026

 招生电话:028-85430270 / 85430022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7

  艺术考级咨询电话:028-85490737 13060008118
   

请关注微博       请关注微信

四川音乐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版权所有© 2013